
被传阅的情书
疾风中的狼
2008年1月18——19日师范同学在某县里(旗)集会。其实本打算不想去了,我们班同学集会总是安排在班主任老师的49,61生日之际,我很烦。再说寒冬时节集会,无法户外活动。可是最后还是参加了。
全班级50名同学里来了38人,死了5人,缺席7人,今天已达到了“法定人数”。有的同学20年没见面,好陌生的。整个集会议程很简单,即喝酒、唱歌、跳舞、讲笑话、说旧事,一句话,很开心。集会前组委会的同学来电话说,让我代表同学发言,我拒绝了。他说为什么?我说没有为什么,就不讲。我对这次的集会上,表现自己幽默风趣,开朗大方就可以了。
说实在,这个班主任曾对我很无理的。在我的感觉里,就这个老师对我很不好。可是我不能对他不好啊。
那是在我考入师范的第二个学期的事情。那时我特别喜欢文学,天天看书、写诗写散文。在班任老师讲数学的课堂里也看文学刊物或写诗。有时老师发现了当即用粉笔打我。好在我的数学基础好,不看书不听课也每次的考试都能考上80分以上。有一天下午的自习课里我去了图书馆看书,那老师进班级后走上了讲台,并挥挥手中的几张稿纸说,“大家瞧瞧啊!这是我们诗人的稿费40元!”(其实他手里拿的不是汇款单,而是某刊物编辑附修改意见退回来的4张诗稿)。那时的40元等于现在的1400元!我上班时我的月工资才34.5元。
晚上我到班级复习时,发现同学们的眼神很奇怪的,我从来没见过这样奇异的目光。我愣住了。这是怎么了?从头到脚看了一遍,没什么呀。后来我同桌讲了班主任给我的“赏赐”!可我在以后的日子里一直坚持写作。毕业后我被分配到了某县政府行政秘书工作。在毕业当年,那县政府的官员亲临学校物色秘书人员时,我的地理、历史老师推荐了我。后来才发现,写作改变了我的人生。要不我这个牧人的孩子不会现在这样过日子的。
在毕业实习时,我找班主任老师要求跟我同班的一女同学一起实习。那时我们正在谈恋爱。可这位老师恰恰把我和我的女同学分开的一南一北两个地方。那是交通不便,电话不通,我写给我女同学的两封信他一封不漏的拆开审查,更有意思的是,竟然把我的第二封信拆完后转给了其他同学传阅了。十年后的一天,我的有位同学在酒座上给大家朗诵我那情书!大家当然哗然一笑。
这次的同学集会上我特意给老师恭敬三杯酒!我对他不能产生任何意见和想法,反而感谢他老人家才对哪。对于我的那封被人传阅的情书,我一直珍藏在心里,还得感谢有人背诵哪。 2008.1.20
: 大杂烩


